5 Simple Statements About 新樓回佣 Explained
5 Simple Statements About 新樓回佣 Explain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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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 全部 港聞 國際 中國 地產 財經 體育 娛樂 拆局|樓市淡風催惡性競爭 合謀回佣被揭 緣於一份內部公告
如果代理口頭承諾給予回佣,買家記謹與代理簽署「佣金回贈確認書」(即「回佣紙」),書面方式確立回贈細節,有憑有據,不怕到時口同鼻拗。
為保障買家的權益及避免日後出現爭議,買家可盡量要求代理在購買單位前簽署「回佣紙」,以書面形式確認回贈的具體細節,如比率、金額等。這不僅可以保障買家權益,也能增加認受性。如果代理有任何反悔或變更的情況,買家就可以依據這份「回佣紙」進行維權。
買賣物業並不是一定要支付地產代理的佣金,若想節省這筆開支,買家可自行透過地產放盤網頁尋找業主盤,直接與業主接洽;另一邊廂賣家亦可自己把樓盤放在網上自行放售。不過由於大部分放盤都是委託地產代理放售,業主自讓盤的選擇會相對較少,買賣雙方亦需要自行處理交易的法律流程,有機會出現問題或風險。
坊間有說法形容地產代理回佣是地產發展商暗中減價的策略,然而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。儘管地產代理行的佣金是由地產發展商提供,然而地產發展商亦不能強制要求地產代理提供回佣給買家,但他們可以提高給地產代理行的佣金金額,令地產代理行有更多空間自願性提供回佣予客戶。
買樓不一定要經代理交易,有買家為慳佣金,索性棄用地產經紀,直接與賣方交易。其實從搵樓到完成交易,地產經紀扮演重要角色,如果為慳佣而不找經紀,交易會複雜得多。原因如下:
承上,發展商希望促進銷情,知道到港樓的核心問題在於「樓價」,但同時又不想因「減價」而冒著拆掉自己招牌和股價受挫的風險,因此發展商都會暗地把成交佣金交給成功銷售的地產經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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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地產代理作為中間人,代表地產代理公司跟買家協商佣金回贈比例,可將部分佣金轉贈買家,以吸引他們買入單位,作為扣減買樓的開支,而整個流程完全受到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,在正規程序下,此舉絕對合法和合理。
另一方面,當發展商看見新盤銷量不太理想,會調高代理佣金。因為地產代理為了贏過對手,也會以同樣的手法,給買家更多的回佣,讓買家以更節省的方式買入新盤。這樣的回贈方式,可以保住新盤的形象,因為發展商不需要直接折扣樓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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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例並無規定物業買賣或租賃必須經代理行事,若交易過程沒有地產代理介入,便毋須支付有關費用,業主可以自行放盤,用自己的方法尋找買家,即所謂的業主自讓盤,當買賣雙方成功配對後,可直接到律師樓辦理買賣程序。
部分發展商會提供「先行回佣」的服務,讓買家可以在交易完成前就先行收到部分回佣款項,如在簽約時或中期付款時, 不過這需要買家與發展商商議,並繳付首期及訂金,通常只應用於小部分的貨尾新盤 / 招標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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